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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2 09:23 查看33回复0
关于祁门县人民医院收治一例患者的情况通报 2020年1月30日,我县人民医院收治1例患肺炎、心肌炎的患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患者黄某某,女,16岁,现住祁门县凫峰镇恒峰村上村组,与父母、哥哥共同居住。1月23日与父亲唐某某、母亲黄某女3人从家中自驾车出行至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清太坪镇探亲,1月25日3人从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清太坪镇自驾返回祁门县凫峰镇恒峰村上村组家中,并按要求居家隔离观察。1月29日上午患者黄某某出现头晕、乏力症状,无发热、咳嗽症状,晚上8时10分患者父亲唐某某佩戴口罩自驾车带其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随后收住祁门县人民医院感染科治疗。 1月30日早7时和31日中午1时,县疾控中心先后两次将患者采样标本送上级疾控中心开展检测,经检测后反馈检测结果均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阴性。 另,据省卫健委发布的最新疫情通报,截至1月31日24时,我县尚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祁门县卫生健康委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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