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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5 00:03 查看94回复0
2019年9月13日18时许,休宁县公安局万安派出所接休宁中学报警称:该校高三年级一学生在学校教室内身亡。接警后,休宁县公安局万安派出所和刑事侦技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经查:死者汪某某,男,2001年11月出生,休宁县万安镇人,系休宁中学高三某班学生。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法医检验、调查访问,综合认定:汪某某系自缢身亡,排除刑事案件。
另据走访,汪某某有抑郁症治疗史。 2019年9月14日上午,公安机关已向死者家属通报了相关调查结论。善后工作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请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休宁县公安局
2019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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