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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3 23:08 查看94回复0
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新的社会阶层以独有的姿态崛起,呈现一系列新的特征,成为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做好新形势下新的社会阶层的管理服务,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必须创新思路才可能解决好新阶层与旧结构的摩擦问题。
引言:我国社会阶层研究的不同路径以上两种不同的研究进路,虽然都承认在新的关于社会分层的研究,一直是社会学、政治学历史条件下我国出现了社会的分层化、多样化,也暗的传统核心议题之一。从近年我国对社会阶层问题的含承认了我国社会阶层结构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新研究看,有两个不同的切入路径。其一是将社会阶层变化。但二者的逻辑起点是存在巨大差异的。只有看置于社会分层与流动的理论语境中,参考和借鉴西方到这一点,关于新阶层的研究才找到了自己的锚定点,关于社会分层理论研究成果,从职业、财产与收入、也才能找到正确认识、评价新的社会阶层的钥匙。权力、社会声望等维度,来研究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社一、认识新的社会阶层问题的逻辑起点会阶层分化的新情况、新特点。这些研究的基本特点要准确判断理解新的社会阶层,需要从如下三是,用一种规范的理论研究方法,在抽样调查和类型个角度入手:化概括的基础上,对当前我国社会分层的状况进行描述和说明,并力图找到影响社会分层背后的解释因素。
其二是密切结合中国共产党在治国理政实践过论的自然延续,与我党的阶级理论是一脉相承的,而程中对于阶级阶层问题新的判断,展开调查研究,对非可以割裂的。
一、认识新的社会阶层问题的逻辑起点
要准确判断理解新的社会阶层,需要从如下三个角度入手:
(一)新的社会阶层问题的展开是一种政治逻辑,是成长并服务于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建设和他们关注的重点是阶层结构的变化情况,以及我国阶改革开放实践的层结构与“理想型”的橄榄型结构的关系。
毛泽东同志1925年发表的名篇《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采用了马克思的阶级分析传统和方法,主要依据生产资料的占有状况以及各群体在社会生产中的关系定位,将当时的中国社会分为五个阶级,即:大资产阶级、中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半无产阶级、无产阶级。每个阶级内部,又分为不同阶层。例如,小资产阶级内部包括小知识阶层,小员司、小事务员、中学生及中小学教员、小律师等。
新中国成立之初,根据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之规定,“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在建国后,随着全国范围内对于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中国由旧的多阶级社会,逐步改变为工农两阶级社会。故此“五四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1950年,为给农村土地改革划成分提供标准和依据,政务院还发布“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把农村划分为 13个阶级:(1)地主:恶霸、军阀、官僚、土豪、劣绅、破产地主、管公堂;( 2)资本家:手工业资本家、商业资本家;(3)开明士绅;(4)富农:反动富农;(5)中农:富裕中农;(6)知识分子;( 7)自由职业者;( 8)宗教职业者;( 9)小手工业者;( 10)小商小贩;(11)贫农;( 12)工人、手工工人;(13)贫民、游民。
阶层问题在我国第一次正式提出,是在建国之初处理知识分子问题过程中。 1956年 1月,中共中央召开知识分子问题。周恩来作了《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报告指出,为了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必须依靠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密切合作,依靠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兄弟联盟”。报告首次提出,知识分子已经成为我们国家的各方面生活中的重要因素,他们中间的绝大部分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报告还指出,正确地解决知识分子问题,更充分地动员和发挥他们的力量,为伟大的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已成为我们努力完成过渡时期总任务的重要条件。这标志着我们对中国阶级阶层状况的判断,已变化为“两个阶级一个阶层”。从关系属性上看,知识分子阶层是工人阶级的一个析出群体,二者间是从属关系。此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阶层的表述成为我国对于阶级阶层看法的官方表述。
改革开放之初制定的“八二宪法”,也延用了“两个阶级、一个阶层”的论断。“八二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虽然在宪法中没有使用知识分子阶层这个概念,但在“序言”中提出“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而知识分子阶层的概念和理论,也一直为全社会所认同。由于社会上曾经出现将知识分子独立于工人阶级的阶级阶层观,故 1990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知识分子工作的通知》提出,明确“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知识分子理论的发展,是新时期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理论依据。知识分子作为工人阶级队伍中主要从事脑力劳动的一部分,是整个工人阶级完成历史使命必不可少的重要力量。把知识分子排除在工人阶级之外,对他们采取不信任甚至歧视的态度,是完全错误的。把知识分子说成是居于工人阶级之上的独立阶层,从而同工人阶级割裂开来,同产业工人和广大劳动群众对立起来,也是完全错误的。
进入本世纪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形势的变化,我们对阶级阶层问题的认识也不断深化。2001年 7月,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同志在建党 80周年的“七一讲话”中首次提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包括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在内的“六个新社会阶层”,“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2006年,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基本延用了这一表述,提出,“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产生的,包括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等六个方面的人员。进一步细分的话,这些人员主要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组成,广泛分布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并提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统一战线工作新的着力点,要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在党的周围,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不断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凝聚新力量。”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于新的社会阶层的认识更趋于完善和系统化。 2013年初,习近平同志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并列提出。之所以将二者并列提出,是因为在群体构成、职业特征、作用发挥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别。 2015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在第四条所列的统一战线工作范围和对象十二类中,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并列,表明中央所说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不再包括个体户、私营企业主。
2015年,习近平同志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 2014年发布的《关于开展新媒体从业人员统战工作的意见》都提出,要加强和改善对新媒体中的代表性人士的工作。为此,新媒体从业人员也被统战部门作为新的社会阶层。
2016年 7月,中央统战部组建八局,全称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局”。中央统战部的微信中,更进一步明确,新的社会阶层包括以下四个群体: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是指受聘于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掌握企业核心技术和经营管理专门知识的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税务师、专利代理人等提供知识性产品服务的专业机构从业人员,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是指不供职于任何经济组织、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凭借自己的知识、技能与专长,为社会提供某种服务并获取报酬的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是指以新媒体为平台或对象,从事或代表特定机构从事投融资、技术研发、内容生产发布以及经营管理活动的人员,包括新媒体企业出资人、经营管理人员,采编人员和技术人员等。
可以说,从建国之初的多阶级论,到后来的“工农两阶级论”、“两阶级一阶层论”,以至本世纪的新的社会阶层论,都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不断提高治国理政现代化水平的过程中,对阶级阶层问题认识不断深化、实践日趋成熟的产物,与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思想、与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的思想,是薪火相传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其方法论和对中国社会的基本判断是传续不变的。比如,仍然强调阶级理论的重要性,强调阶级分野在社会关系中的基础性。又如,强调中国当代社会仍然是由工农两个基本阶级构成。另一方面,也要看到,立足于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特别是职业分化、各群体经济社会状况的客观变化等,我们适时提出了新的社会阶层理论。而提出这个理论的初衷,与其说是具有研究意义,更毋宁说是中国政治实践的自然延续。其研究框架和分析思路,一直是作为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理论的当然组成部分,而研究成果也主要服务于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政治实践。
(二)新的社会阶层研究不是纯学术意义上的研究,既要参考国内外阶级阶层的学术方法,更要从实践维度进行调查研究和挖掘深化
如果完全从学术的社会学概念和理论看,阶级、阶层的研究是非常具有争议甚至彼此冲突的。长期以来,社会学将社会分层视作一种社会不平等,而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以至于形成了著名的“社会分层研究三传统”。这三个不同的研究范式,由具有开创意义的三位大师级人物奠定。
其一就是马克思的阶级理论。他的主要观点在我国许多人都耳熟能详。马克思认为,阶级是一种历史现象,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久存在的。从其内涵上看,在阶级社会里,阶级是与特定的生产关系相联系的、在经济上处于不同地位的社会集团,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
在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剥削和压迫缺乏经济基础,也就没有划分阶级的基础。到了原始社会末期,剩余产品的出现和生产资料私有制时代的到来,催生了阶级。在人类社会的进程中,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都存在着两个在经济关系中处于对立冲突的基本阶级。阶级的发展、阶级关系的演变,都是各个时代经济关系变化的结果。由于经济关系受生产力发展状况制约,有什么样的生产力状况,就有什么样的阶级关系。在马克思那里,阶级在本质上属于经济范畴。划分阶级的标准首先是经济标准。阶级之间的关系,也首先是经济关系。任何阶级的经济利益,都必然反映到其政治、思想上来。
有了基本阶级,就有了阶级斗争,它是经济利益根本对立的两大对抗阶级之间的斗争。在阶级社会里,阶级斗争是不可避免的。阶级斗争贯穿于阶级社会的全部发展过程中,并照射到社会生活的许多领域。阶级斗争的形式,包括经济斗争、思想斗争和政治斗争等,但只有政治斗争才能解决革命的根本问题,其中夺取政权的武装斗争是政治斗争的最高形式。正是由于阶级斗争的发生变化,成为推动人类社会不断上升进步的重要推手。随着现代生产力的巨大发展,阶级最终也要归于消亡,这是历史的必然。
如果按照著名的新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赖特的观点,马克思的阶级分层理论实质上是一种“关系理论”。[1]“关系”在这里被定义为以财产关系为核心的生产关系,即在生产过程中基于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而形成的雇佣与被雇佣、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的不平等关系。[2]在马克思看来,阶级是分析和研究社会不平等的核心变量,阶级内部可以分为不同的阶层。他还依据这一理论,从其革命家、政治家身份出发,赋予了工人阶级在资本主义工业社会的历史使命,认为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是资本主义社会变迁的真正动力,其结果是最终导致资本主义社会灭亡。从人类历史的社会进程看,马克思所预言的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持续两极分化没有出现,由于工业社会和后工业化社会导致的职业分工细化,以及体力劳动者减少、脑力劳动重要性上升、国家加强社会再分配等原因,出现了庞大的社会中间阶层。
其二是韦伯的社会分层思想。作为另一个著名的社会学创始人,马克斯.韦伯也被称为多元社会分层体系的创立人。在他的研究中,强调阶层在现代社会不平等研究和分析中的重要性。他强调社会分层要从财富和收入、权力、声望三个角度来测度,即对社会阶层的划分要考虑到经济地位、政治地位、社会地位三个维度。韦伯有关社会分层的理论,主要体现在其著作《阶级、身份和政党》与《开放与封闭的关系》两篇论文中。在韦伯看来,经济、政治和社会三项指标结合才能进行社会分层。即所谓的社会分层三标准论。所谓经济标准,即财富标准,是指社会成员在市场中的机会,即个人能够占有商品或劳务的能力;所谓政治标准,又称权力标准,即个人或群体对他人行动施行控制和影响的能力;所谓社会标准,即声望标准,指个人在其所处的社会环境中得到的声誉或尊敬,它取决于个人的身份、受教育水平、生活方式等。在韦伯的看法中,这三项标准是相互联系的,有时甚至是相互重叠的,但它们又可以各自独立。韦伯主张用这三种标准综合起来进行分层。
对韦伯而言,身份群体则是更具有实质性意义的共同体。因为,身份群体是由那些分享着共同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模式而且具有类似声望地位的人所组成,他们之间更能够形成具有实质性互动意义的社会关系。[3]对于身份群体的理解,生活机会的概念尤为关键。正是因为生活机会的不同,从而形成了不同的地位差异。
其三是涂尔干的“分工分层论”。在社会分层的传统理论研究中,曾经长期将马克思和韦伯视为两种基本的分层理论范式的代表,而对于涂尔干的分层思想则有所忽视。[4]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马克思与韦伯的两种分层观之间的对立转化成功能分层论与冲突分层论之间的对立,涂尔干的分层思想被学界得以重新认识。
在涂尔干著名的《社会分工论》中,分工的细化能够促进劳动生产效率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分工在对社会进行分化的同时,能够将整个社会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从而使社会成为可能。他认为,如果一个社会要兴旺发达,那么,最有才能的人必须担当最有价值的功能。概而言之,涂尔干的这种功能分层观可以表述为:社会分工为人类社会所必需,由于人的能力是有差异的,因而,分工也必然是有差异的,就需要让适当的人去承担适当的工作,让最有才能者去担负最重要的工作,让弱者去承担较轻的工作,从而形成社会职业角色的适当比例,这应是社会分层的基本原则。这样的社会分层,让职业分化基础的人们能够实现“有机团结”,从而有效制约因社会失范导致的社会分裂,以职业结构作为新社会结构的联系纽带,进而实现社会整合。
上述三个研究思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研究,针对的是 19世纪 40年代英法德为代表的新兴资本主义国家面临的大规模群体间矛盾冲突问题,是从对人类社会进化的科学规律出发,深刻揭示资本主义时代的阶级局限性,从而通过人类社会基本矛盾的演化,预测了资本主义时代的发展趋势。其中,阶级的发生、阶级斗争的必然性和趋势性都表明,资本主义时代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资本主义时代的发展必然被共产主义所代替。马克斯 .韦伯的阶层研究,则要较马克思略微晚几十年,资本主义也变得渐趋成熟,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的矛盾也在一定的治理策略下有所缓和。所以,马克斯 .韦伯的研究,肩负的一个历史使命,实际上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合理性给出有说服力的解释。无论是其《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等著名论著,还是其一生的社会活动,乃至于其所秉持的“理解社会学”立场,都表明其理论的功能论取向和其宣扬的阶层三标准,都是从维护资本主义的存在逻辑、强调市场竞争的自然性等维度展开的。而涂尔干的“分工分层论”,也是对当时法国最主要社会问题的回应。在涂尔干生活的时代,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的社会秩序受到社会革命的冲击,正处于不安定之中。在工业革命的影响下,当时法国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都处于深刻的变动之中,而传统的道德、文化、机制观念和社会关系等都受到极大的挑战和破坏。新的社会基础还没有稳固,新的社会秩序尚未完全建立,社会缺乏凝聚力。为了回答这个最重要的社会命题,涂尔干在 1893年完成了其影响深远的博士论文——《社会分工论》,意图为处于猛烈的社会转型期、受到失序和撕裂困扰的法兰西给出理论解释和解决方案。
我们今天研究新社会分层,有必要回溯和复习这些著名的学术理论,当然不能从其中片断化地截取其基本观点和某些看法,其方法论却与上述三个理论流派基本相似。我们应当从实践的维度,从我国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从阶级阶层分化的现实,以及从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中国梦”出发,汲取这些理论的合理成份,对我国的社会现实作出科学化的解释,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换言之,今天我们展开新的社会阶层研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当然组成部分,在具有学术意味的同时,其总体目标还有基本思路,是从解决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过程中的社会统战问题而展开的,应当更多地从实践维度进行调查研究和挖掘深化。
二、当前我国新的社会阶层的经济社会特征
我们这里所说的新的社会阶层,是与中央统战部界定的四个新的社会阶层相一致的,而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他们中,有民营和外资企业高管和技术人员,有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税务师、专利代理人等中介组织从业人员,有社团、公益组织、社工服务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还有媒体大 V和新媒体从业人员,也有网络作家、自由撰稿人、自由画家、自由音乐人等。根据国家行政学院高端智库课题“当前我国社会分层与新阶层研究”的调查,结合国内近年比较有名的新社会阶层研究(宋林飞等人的“江苏新阶层人士宏观面貌以及统战工作探索”课题,张海东等人的《中国特大城市新社会阶层研究报告》、廉思等人的《当前我国新社会阶层的特征分析、杠杆作用以及工作思考》)成果,我们对当前我国新的社会阶层的基本情况得到如下基本看法:
(一)新的社会阶层在个体特征上呈现“三高一低”的特点
根据中央统战部公布的数据,目前,我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总体规模约为 7200万人,其中党外人士占比为 95.5%,约 6900万人。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各群体规模分别为: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约 4800万人;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约 1400万人;自由职业人员约 1100万人;新媒体从业人员约 1000万人。[5]由于各类群体间存在人员交叉现象,因而,上述数据直接加总多于 7200万人。
由于新的社会阶层的职业特点、所服务行业和机构的特点,多数新的社会阶层成员呈现“三高一低”特点:
其一是知识水平较其他社会成员普遍较高。这既与他们所从事工作的知识性、专业性、技术性等相关联,也与这个新生阶层的普遍年龄较低的特征有关。由于我国于 1999年开始大学扩招后,每年有数以几百万的高校毕业生进入劳动力市场。其中相当一部分成为企业中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或者进入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或者投身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占多数(其中多数又以民办学校、医院、科研机构为主)的社会组织行列,从事自雇用的自由职业人员和新媒体从事人员也多以知识型生产为主要方式。在人才供给和行业需要的推拉作用中,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普遍学历较高,其中,民营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中,大学学历及以上占 67%。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本科以上学历的约占 77%。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在新的社会阶层中整体学历最高。如执业房地产估价师学历 100%在大专以上, 94%的注册税务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80%以上的律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6]相对来说,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主要依靠专业技术和知识在市场中“打拼”,每天都处在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此,不但需要较好的学术背景和知识水平,而且,这个群体具有较强的再学习能力,需要不断的学习和补充知识和技能。
其二是收入水平较高,同时消费水平也比较高。在我国市场的薪酬体系中,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具有非常强烈的业绩和激励导向,其薪酬和福利水平要远远高于国企和乡镇企业。根据调查,其高收入者占到群体数量的 33.7%。而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中高收入者约占 73%。[7]北京、上海、广州的新的社会阶层平均收入是社会平均收入的 2.19倍,其家庭收入是社会平均收入的 1.96倍。[8]在消费水平和消费能力方面,新的社会阶层也较其他社会成员为高。其支出包括个人、家庭的消费性支出。其中,用于基本生活的吃、穿、用、行、住等方面,他们对安全更加敏感,同时更注重品质和品牌,不少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时尚产品的第一体验者和消费者,甚至是时尚的引领者。而在个人和家庭发展性消费方面,他们也更具有购买和消费意愿,对旅游、健身、培训学习、子女教育等方面非常舍得投入。这当然与这个群体的支付能力有一定关联,在很大程度上也与其教育程度和职业身份有关。管理技术人员是典型的白领,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从业人员很多要与高收入群体打交道,为此,适当的甚至可以说适度奢侈的消费,既是他们满足自我消费心理的需要,在很大程度也是职业和发展的需要。
其三是工作强度和工作压力大(高)。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说到底是白领或金领脑力劳动者,需要依靠其劳动付出来博取市场回报,这与可以依靠资本或资产来获取利润和租金的“食利者”群体具有质的差别。为此,虽然可能工作环境较为“高大上”,要好于普通体力劳动阶层,但他们的劳动强度和工作压力却可能是巨大的。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从事的是一种复杂劳动,不仅强度大,而且加班加点成为常事。有研究披露,企业高管和资深专业人才平均每周加班分别超过 12小时和 7小时。 ⑤著名的深圳华为公司,有数以十万计的高科技工程师,但这些最强大的专业技术团队,却是以拼命干活、任劳任怨为常态,许多人都有晚上加班干活困的不行了就睡在公司的经历,以至形成所谓的华为“睡袋文化”。调查中,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事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和新媒体从业人员,普遍反映其巨大的劳动强度和强大的工作压力。因为要时刻紧盯市场,或者以客户为中心,为此,加快反应速度、加速完成任务,几乎是其惟一选择,累和苦只是个伴生的结果而已。正因为这个特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存在心理疾患、出现精神问题甚至自杀的,已经为数不少。另外,这些群体的就业稳定性较低,不少工作变动频繁。换单位或机构,或者换工作岗位,对于这个群体来说是司空见惯的事。
其四是年龄相对较轻(低)。新的社会阶层作为社会回报较高但就业风险较大的群体,似乎正适合年轻人的胃口,中老年人恐怕既不能承担这么高的劳动强度,也有点担心这种就业模式的风险。从调查来看,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中, 35岁以下的约占 72%。自由职业人员中, 45岁以下的中青年是主体,占 89.9%。[9]
(二)新的社会阶层在社会分布上呈现“三集中”特点
除了个体特点外,新的社会阶层还呈现一些社会意义上的分布特点:
第一是就业主要集中在非公有制领域。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毫无疑问多数与公有制无涉。而我国的律师、会计师、税务师、专利代理人等多数是以个体执业为主要特征,但通过事务所的方式承揽业务和开展经营。这些中介组织基本上都是由私人合伙或私人投资建立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成份较为复杂,部分有官办官营性质,但也有相当部分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一样,是非公有的。自由职业人员通过为社会提供服务方式来谋生,新媒体从业人员通过媒介展开经营和工作,其工作机构和服务对象具有不确定性,许多并非服务于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
第二是活动主要集中在沿海发达地区和城市。受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和市场发育程度影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呈现向发达地区、向城镇地区聚集的形态。这当然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职业特点有关,也与各地私营经济发展程度有关。以广东为代表的珠三角地区、以上海为代表的长三角地区和以北京为代表的环渤海地区,是全国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注册集中的地区。在规模以上的私企和外企,更基本是 100%注册或实际在城市运营。中介组织、社会组织、新媒体平台,都呈现向发达地区、城市集中的特点,这就难怪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也向这些地区集中了。比如,从地域分布看,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是自由职业人员高度密集地区。[10]
第三是在行业、产业上向新经济、新服务、新业态集中。在新的历史时期,建立在以制造业为代表基础上的旧经济,除了在标准化、规模化、提升效率等方面提升外,开始强调结构的优化、智能化和互联网化。而与此同时,建立在信息基础上的新经济则以差异化、个性化、网络化和速度化,迅速成为经济的新爆点和社会的新热点,“互联网 +”带来经济化学仍在发酵,一大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应运而生。这既成为外企和私企抢夺的制高点,也成为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服务“痛点”,也为自由职业人士和新媒体从业人员提供了充分的市场机会和发展养分。从实际情况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纷纷在这方面布局,各展所长,希望能够尽一份力,分一杯羹。
(三)新的社会阶层在主观阶层认同上存在与社会认同的“偏差”
新的社会阶层的“白领”或“金领”身份,以及其工作特性,属于典型的中产阶级。他们占有较多文化资源和经济资源,部分还能够分享一定的组织资源。从社会调查看,社会多数人员对这个阶层的部分群体评价较高,认为他们在社会中处于中等或中上地位,是人们羡慕和模仿的对象。而且,外企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都被人们认为是“高收入阶层”,许多普通家庭希望自己的孩子未来能够成为这个领域的一份子,将他们视作社会精英。当然,并非所有新的社会阶层都能为人们所认同。比如,对于自由职业人员、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一方面人们对他们的情况了解较少;另一方面,全社会对其的接受度相对较低。对于自由职业阶层,除了少数独立音乐人、自由撰稿人、网络作家、自由美术家、独立经纪人、翻译,能够实现“名利双收”外,多数是默默无闻的成为所谓“成功者”垫脚的“分母”,其工作方式也与常人眼中的在某一正式单位就业有稳定持续的收入有很大区别。所以,这些群体“甘之如饴”或者说最为看重的不用看老板脸色、不用朝九晚五、不用受各种工作限制的特点。而在普通人看来,恰恰代表的是工作不稳定、缺乏社会保障、收入风险大。在调查中,多数社会成员也不认同他们,只认同他们是社会中下层甚至社会边缘人群。而对于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人们的社会评价也不高。
然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主观社会认同情况,与社会的看法存在一定的偏差。社会学认为,主观阶层认同是阶层意识的组成部分,反映的是人们对其自身在阶层结构中所处位置的看法和感觉。调查发现,多数私企和外企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虽然认同自己是社会中间阶层,但多强调自己的工作强度和辛苦程度,甚至不少人羡慕普通人朝九晚五、无需费心费力、能够多陪家人的生活方式,其主观分层有明显的“趋低化”和“自我感觉不好”的取向。而关于“码农”“高级打工仔”“前世作孽,今世才做律师”之类的调侃,更是非常多见的表达。反而是自由职业人士、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主观认同较好,不少人也强调自己的“不容易”,但普遍认为自己是中产,有不少还认为自己是中上层甚至是社会精英。这可能是因为他们对中产的概念更为熟悉和了解,还可能是由于他们普遍年龄较轻从而对未来预期更好。例如,自由职业人士多以提供高端精神产品作为服务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引领着社会潮流和时尚风向,就如某首歌曲中唱的“我的思想已经超过了你们的时代”一样,“自我感觉良好”是他们的普遍特征之一。
(四)新的社会阶层在社会态度上较为正面积极
四个新的社会阶层很多从事的是知识的生产和传播活动,信息比较灵通,对国家和地方情况了解较多,有及时收看、收听新闻的习惯,是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核心应用群体。这不能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他们的社会态度和价值观念。
第一,新的社会阶层对社会公平和人权保障的需求更高。虽然部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认为当前社会总体公平程度较低,选择认为社会“完全不公平”“比较不公平”“一般”的占到 76.9%,而选择“比较公平”的占 22.6%,选择“完全公平”的只有 0.5%[11],但从他们对于社会的态度看,普遍欢迎公开透明的政府管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较高水平的良法善治以及充分完备的人权保障。如果我们站在善意理解的角度来看这些调查结果,会发现新的社会阶层对当前某些社会现象的不满和对社会公平的“无感”,正反映了我国社会进化的正确方向和未来可能。
第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多数有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知识型工作、年轻、竞争等特点,既是他们的符号,也造就了他们积极的人生态度,不少人都有积极开拓、昂扬向上、勇于面对挑战的个性。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从业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都具有非常强的“业绩驱动”机制,努力工作、服务社会、强化专业优势,已经内化成他们的职业精神。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无偿、公益、慈善性质,必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才能做好本职工作。新媒体要与传统的以官办为主的强势媒体同台竞技,在吸引眼球的同时必须遵循主流价值观的要求,否则就会受到监管当局的处罚。正是基于此,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多数思想主流积极,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能够以其专业服务、职业精神为市场和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
第三,新的社会阶层有更强烈的利益取向,比较重视个人权益保护。在新的社会阶层中,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不应当有明确的利益追逐,这是由社会组织的非营利特性决定的。但是,私企和外企中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是依靠专业能力和劳动付出“博生活”的群体,遵从市场主体“营利人”的特性。与此同时,新的社会阶层是经济收益相对较好的群体,不少拥有较多的个人财产和资产,所以,他们非常看重和强调公民的财产保护。基于此,他们也更倾向于参与社会管理事务,采取更为积极的社会行动,以参与体制内活动、积极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组织业主委员会等方式,保护个人权益的实现。应当注意的是,新的社会阶层的社会参与,机制化的渠道并不多,而且其中部分人士并不愿意主动纳入体制和参加官方组织的活动,他们的参与多以网上讨论、自行组织和参与公益慈善活动等为主。
三、我国新的社会阶层的未来发展趋势
在把握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准确预测和了解新的社会阶层未来发展趋势,对于我们制定针对性的管理服务对策,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数量上仍将会有很大的增长空间
这仍然可以从新的社会阶层的成长土壤中找到解释。一方面,我国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为这些阶层的成长提供了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私营企业从无到有,迅速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带动就业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放管服”的行政体制改革和推动“双创”政策推动下,现在全国每天有上万家新企业登记注册,其中绝大多数都是私营企业,所需要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数量是巨大的。外资在经历了改革开放之初的快速增长到近年的略有减少。根据商务部的数据,1983年,全国仅有外资企业 638家,1990年达到 7273家,2000年达到 22347家,2005年达到最高峰,总计有 44019家,此后逐步回落, 2015年是 26584家。[12]未来一个时期,外资企业数量可能呈现小幅波动的趋势,雇佣的管理技术人员可能不会有较大规模的回落。律师、会计师、税务代理师等中介组织从业人员,有着严格的执业资格限制,但我国巨大的服务市场需求和行业近年持续的从业者增加,都表明虽然增幅不会太大但有望保持继续增长态势。我国的社会组织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迎来了难得的宽松发展机遇。登记注册的简化、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各地社会组织孵化发展的举措,都促进各类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增长迅猛。而人民群众对教育、健康医疗等方面的消费增长,也推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政策趋向宽松,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提供了难得机会。调查表明,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年均增长率都在 10%以上,其中基金会数量年均增长 23.5%,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业务收入连续多年保持两位数增长。与此同时,社会气氛的开放和自由,人们择业观念的改变,也将有力地推动自由职业人士和新媒体从业人员呈现快速发展态势。综合来说,我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未来长时期内,将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
(二)新的社会阶层将以相对积极的态度参与公共事务,以温和的态度推动社会进步
由于新的社会阶层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并且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其社会中间阶层的身份,决定了他们对社会公共事务有相当的参与度。近年来,我国律师群体在反腐、重大个案讨论和社会公正追求方面,就表现了较为强烈的参政议政意愿。事实上,新的社会阶层中已经出现了一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其中不少通过自我组织化的策略,主动参与到社会重大事务的讨论和公共事务的管理中来。而近年各级统战部门举办的培训学习和集体活动,新的社会阶层成员都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不少人积极报名参加,并以实际行动议政建言、影响社会。当然,以部分自由职业人士为代表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对党和政府的某些政策保持了适度的距离,保持自己的看法。在私营、外资企业设立工会,在私营企业、社会组织、中介组织、新媒体机构成立党的基层组织,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软抵抗”。这说明他们对于公共生活的参与具有一定的选择性。他们希望在保持对国家和社会的认同以及公共事务参与同时,又刻意对自己“民”的身份予以保留和暗示,故意避免与“官方”走的太近。
而在具体社会行动上,他们支持改革和社会改良,愿意以自己的行动帮助社会朝着有序、平和和公正的方向发展。同时,他们有着较强烈的法治意识,很少参加也不支持采取罢工、上访、游行、示威等极端的社会抗议活动。对于社会矛盾和冲突,愿意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来加以解决。而且,他们对外来人口、对其他社会成员较少排斥和抗拒态度,有一种较好的信任与包容心态。
(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如果不能得到社会较好的认同,有可能“用脚投票”
如前所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资源占有和社会机会上,是相对具有一定优势的群体。但他们对个体权益保护的要求高,社会安全感相对较低。由于他们多数从业于体制外和非公有制经济领域,难以获得体制内就业人员所拥有的心理保护。所以,这个群体购买商业保险的人较多,有移民倾向的较多,有多地置业(主要是房产)的较多。其中,部分人在不能得到社会认同,或者遇到制度障碍和个人挫折时,会选择“用脚投票”,一走了之,或者加入别的阵营。
四、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管理服务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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