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9034作者:安徽网 2020-01-14 17:04
1月13日,黄山市黄山区汤口镇政府发布信息称,近日,汤口旅游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简称汤口执法大队)对蒋某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近日,汤口执法大队会同汤口市监所、南大门派出所及汤口镇旅游分局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检查中发现:蒋某某经营的商店中存在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问题。汤口执法大队对此立案调查,经认真调查取证后,蒋某某对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蒋某某处以没收过期食品、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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