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8239作者:新安房产网 2020-06-19 16:20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申报工作将于2020年7月1日至8月31日进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 今年我市最高缴存基数的确定是依据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黄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测算,确定为19150元,最高月缴存额单位和职工部分各为2298元;最低缴存基数是按照目前黄山市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1280元执行,最低月缴存额单位和职工部分各为64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各单位在5%-12%区间内选择确定,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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