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7141作者:安徽网 2020-07-02 16:45
2020年6月29日下午,歙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秉如主持会议。副主任张采霞、潘立军、洪淦虎、王逸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汪洪涛列席会议。
一、会议通过了有关代表资格终止事项。
二、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决定任命潘凯义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胡瑞忠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免去潘凯义同志的县民政局局长职务、胡琦凯同志的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任命胡琦凯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吴岚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鲍念煌同志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庭)局(庭)长职务、柯敦克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曾立婷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三、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部分工作人员2019年度工作述职,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歙县2019年度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议了《歙县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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