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8241作者:安徽网 2020-07-30 17:16
7月29日,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发布了屯溪区江志福水产商行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处置情况。
根据该信息,该水产商行经营的牛百叶无中文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据此,市监部门对该水产商行做出以下处罚:
1.警告;2.没收无中文标签的牛百叶249箱;3.处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拾壹万玖仟肆佰伍拾贰元捌角(119452.8元)。 据了解,涉案商品是黄山市市监局执法人员在一冷库发现,经查,当事人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牛百叶,货源又是从非正规渠道购入。目前,当事人已履行处罚决定,罚款已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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