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6701作者:安徽网 2019-12-10 17:18
12月9日,黄山市生态环境局主动公开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字〔2019〕6号)》,对黄山市承达游乐管理有限公司在实施稽灵山儿童公园二期项目中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处罚决定》是11月26日作出。
《处罚决定书》显示,2019年10月29日,黄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稽灵山儿童公园二期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于2019年8月开工,9月底完成建设,至今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11月16日告知该单位有听证申请权和陈述申辩权,该单位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和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三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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