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涵夏
2020-09-08 17:18 查看127回复0
今年以来,歙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实施细则,紧盯重要节日节点,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释放查纠“四风”不止步、不放松强烈信号,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1-8月,歙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 明确纪律要求,压实主体责任。每逢重要节日节点,县委办印发有关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重申和强调“十个严禁”纪律要求,督促各单位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值守、公车入库停放、执法执勤等公务活动用车以及公务接待预报告备查等制度,采取有力措施,教育引导和督促检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深入查摆自身问题,认真检视自身言行,不断加强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纠问责。“五一”、端午节前,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办、县政府办,先后两次组织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赴3个乡镇、9个县直单位及部分景区、景点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看享乐、奢靡问题,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县直机关工委、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也在节日期间就值班值守、公车报备、安康码扫码等落实情况赴2个乡镇和5个县直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全县各纪检监察组织也按照要求开展了作风建设督查,发现问题,严查快处,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实施细则真正落地生根,形成常态,化风成俗。 强化警示教育,形成强力震慑。结合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及省、市、县纪委公开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学习县纪委监委编写的警示教育读本《只留清气满乾坤》、观看警示教育片《德不配位 必有灾殃》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强化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选取党员干部违规接受吃请、违规私车公用2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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