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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4 18:56 查看229回复0
关于认真做好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黄山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各学校: 为维护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全市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有意义的寒假,现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期末和假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寒假时间和开学时间 (一)放寒假时间。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于1月29日教育教学活动(含测试)结束后离校,寒假正式开始;高一、高二年级学生于1月31日教育教学活动(含测试)结束后离校,高三年级学生于2月4日教育教学活动结束后离校,寒假正式开始。如遇冰雪等恶劣天气,相关学校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提前放假。 (二)春季学期开学时间。2021年春季学期,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一,星期一)报到上课。 中职学校寒假时间参照普通高中学校执行。各地各校未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寒假时间。 二、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黄疫控办〔2020〕325号)等文件要求,抓好假期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 (一)加强校园值班值守,落实 “五个一律”校园封闭式管理,严格进出人员体温检测,进一步加强环境消杀、物资储备、应急保障等校园防控管理措施。 (二)加强假期师生管理,指导家长严格居家防控要求,做好离返校个人防护;宣传引导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减少不必要的假期出行,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如有上述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返校时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规定居家健康观察。 (三)加强全员健康监测,精准掌握全体师生员工假期出行轨迹和健康状况,重点跟踪摸排开学前14天师生健康信息。返校前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申报,并经核酸检测阴性才可返校。 三、认真部署和落实放假前有关工作 各地各校根据寒假开始时间,对学校教育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及时进行质量监测与评价,做好放假前各项工作。 (一)加强安全和思想教育。 1.各校要在放假前集中上好“最后一堂课”。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20〕105号)要求,对全体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全体师生要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注意防火、防冻、防中毒、防侵害、防触电、防传销、防毒品侵害、防滑冰溺水、防摔跌、防踩踏挤压、防网络欺骗和网瘾等,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事故发生。 2.各地各校要认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务实节俭文明过节的理念,增强学生文明意识和法制观念,遵守社会公德,珍爱生命、自尊自爱、自信自强,学生假期仍要坚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倡导广大师生过一个健康、文明、充实、有意义的寒假,杜绝任何违法违纪和违反上级文件精神的情况发生。 (二)确保学生安全有序离校。各学校通过《告家长书》等形式确保每一名学生家长知悉学生离返校时间。学生离校后假期内不再返校,成绩报告单由各校根据实际采取邮寄、家访等方式送达或新学期开始时交给学生。寄宿制公、民办学校要认真组织好寄宿学生安全回家工作,尤其注意雨雪霜冻天气的交通安全。 (三)科学安排假期学习生活。寒假期间,要结合本校实际和学生家长需要,利用家访、微信等多种途径,切实加强家校沟通与合作,与家长共同引导和鼓励学生科学规划假期学习生活。假期各学科书面作业要合理有效,提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等拓展性作业,鼓励并指导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社区服务、公益劳动、环保实践等社会实践和志愿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四、加强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 (一)强化重点场所管理。各学校要继续加强门禁管理,尤其做好实验药品等危险物质的管理,杜绝社会不安定因素侵入校园和校内危险物质外泄等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 (二)强化安全隐患治理。各学校要利用假期对校舍和水电线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各区县教育局要组织专项检查,确保校舍安全。 (三)强化假期值班值守。各校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每天落实专人值班,遇到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五、严格落实规范办学要求 各地各校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各中小学严禁组织和要求学生寒假补课,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培训,不得推荐或变相推荐假期作业等教辅材料。在职教师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教育活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六、其他要求 (一)各区县、各学校要认真总结上一学期的工作,研究提出新学期的工作计划。市直各学校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工作总结和新学期工作思路于2月2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各校假期值班安排表于放假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市教育局将不定时抽查值班情况。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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